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與財政收支矛盾凸顯,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持續受到關注。一個值得警惕的新趨勢正在顯現:傳統形式的顯性債務增長得到一定遏制的各類隱性債務卻呈現出更加隱蔽化、復雜化的演變態勢,給風險防范與化解帶來了新的挑戰。專家普遍指出,應對此新趨勢,亟需在債務管理制度建設上堅持“疏堵結合”原則,并加強趨勢性資產管理,以筑牢財政安全的堤壩。
一、 隱性債務“隱蔽化”的新特征
所謂隱性債務,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債務限額之外,直接或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以及違法提供擔保等方式舉借的債務。在新的監管環境下,其形態不斷“創新”,隱蔽性大大增強:
- 模式更趨復雜:不再局限于傳統的平臺公司貸款、BT(建設-移交)模式,而是通過更復雜的金融工具、合伙基金(如PPP項目中的明股實債)、融資租賃、供應鏈金融、甚至利用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作為通道進行融資,資金鏈條長,識別難度大。
- 邊界更加模糊:部分債務被包裝成市場化投資或企業經營行為,與政府信用的關聯經過多層設計變得若隱若現,責任劃分不清,增加了穿透式監管的困難。
- 地域轉移與下沉:在省市級平臺融資監管趨嚴后,一些融資活動可能向區縣級乃至鄉鎮層面轉移,或通過跨區域合作項目進行,監控覆蓋面存在盲區。
- 與專項債等項目捆綁:少數地方可能將隱性債務資金混入合法合規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專項債券項目)中,企圖“搭便車”,增加了項目本身的財務風險。
這些“隱形外衣”使得債務規模難以準確統計,風險底數不清,不僅可能誤導宏觀決策,更可能在一地或某個環節引發連鎖式債務違約,威脅區域金融穩定。
二、 “疏堵結合”:債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核心思路
面對隱性債務的“變形記”,簡單的“圍追堵截”已不足以應對。專家強調,管理制度的完善必須遵循“疏堵結合”的系統性思維。
“堵”的方面,重在筑牢防火墻,強化監管與問責:
- 完善全口徑監測體系: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建立覆蓋政府、平臺公司、國有企業、重點項目等的債務監測平臺,穿透識別各類隱性債務。
- 強化跨部門協同監管:加強財政、審計、金融管理、發展改革等部門的信息共享與監管聯動,對創新融資工具實施穿透式定性,防止監管套利。
- 硬化預算約束與問責機制: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債務終身問責制和債務問題倒查機制,破除“新官不理舊賬”的思維,對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形成強力震懾。
- 規范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模式:明確“紅線”,嚴禁任何形式的保底承諾、回購安排、固定回報等變相舉債條款。
“疏”的方面,重在開好“前門”,健全市場化、可持續的融資機制:
- 保障合理融資需求: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規范舉債融資機制,根據區域發展實際需求,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債務限額,確保重大公益性項目建設的必要資金。
- 深化財政體制改革:進一步明晰各級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從源頭上減輕地方對違規融資的依賴。
- 拓展合規融資渠道:鼓勵地方在合法合規前提下,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資產證券化、引入社會資本等市場化方式融資,降低融資成本,優化期限結構。
- 建立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針對可能出現的債務風險,制定分級響應、分類處置的預案,避免風險蔓延。
三、 加強“趨勢資產管理”,防患于未然
除了對存量債務和當期舉債行為的管理,專家還特別提出要注重“趨勢資產管理”。這要求管理部門具備前瞻性視野:
- 分析債務增長趨勢:不僅要看當前余額,更要分析債務增長的驅動因素(如投資沖動、政策性任務、收入下滑等)、未來償付高峰以及與經濟財政增長的匹配度,預判中長期風險趨勢。
- 評估資產質量與流動性:地方政府債務往往對應大量基礎設施等資產。需對這些資產的盈利能力、現金流創造能力、可變現性進行動態評估。如果資產質量低下、流動性差,即使債務名義上有資產對應,其實際風險也可能很高。推動存量資產盤活,是化解債務風險的重要途徑。
- 關注宏觀經濟與政策趨勢的影響:利率變化、土地市場波動、產業政策調整等外部趨勢,都會顯著影響地方的償債能力和融資環境。管理制度需包含對這些趨勢變化的敏感性分析和壓力測試。
- 引導預期管理:通過透明的信息披露和穩定的政策信號,引導金融市場和公眾形成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合理、穩定預期,避免因誤判或恐慌引發不必要的波動。
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隱蔽化是新階段債務風險防控面臨的主要挑戰。應對之道,在于構建一個“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債務管理制度框架,同時引入“趨勢資產管理”的前瞻性理念,從單純控制債務規模轉向全面管理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風險。唯有如此,才能在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實現財政的長期可持續與健康發展。